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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学论文: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24 11:11:07 医药学论文
医药学论文: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1]
医药学论文: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1]医药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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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使用 儿童 引起 小儿 药物 剂量 婴幼儿 用药 禁用
  【摘要】 目的 探讨婴幼儿的用药安全性。方法 参阅国内有关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综述。结果 (1)避免应用禁用药物。(2)需用慎用药物时,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中的药物反应等。结论 为了婴幼儿的健康,在为其选药时,要根据药物的特点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及时选用安全、有效、适量、可靠的药物。


  关键词 婴幼儿 用药 安全

  


  婴幼儿是指从28天~3周岁的小儿,这个时期小儿虽然已较新生儿显著成熟,但用药并不是单纯地将成人剂量减少。因为,药物在小儿体内分布有异于成人,第一是细胞膜通透性的不同;第二是蛋白结合力的改变;第三是体液分布的差异。且小儿肝细胞酶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肾功能不完善,其肾有效血流量与肾小球滤过率均较成人低,肾小管分泌,尿浓缩,钠离子交换和酸碱平衡功能也差,年龄愈小愈不完善 [1] 。所以出现与成人不同的各种药物反应。因此对婴幼儿患者除要求及时正确处理,熟悉一般用药规律外,还必须掌握小儿用药特点。以下笔者对一些常用药与婴幼儿的关系作一概述。

  1 抗生素、磺胺类、喹诺酮类

  1.1 青霉素类 常用的有青霉素、氯唑西林钠、哌拉西林钠等。青霉素类对人体细胞毒性很低,有效抗菌浓度的青霉素对人体几乎无影响。临床应用时青霉素较多出现过敏反应,小儿3日内未使用青霉素类药物应进行皮试,阳性者禁用 [2] 。

  1.2 头孢菌素类 使用前应作皮试,阳性者禁用。头孢曲松偶可致婴幼儿胆结石,但停药后可消失。头孢菌素与高效利尿药或氨基糖苷类合用肾损害显著增强,与乙醇(即使很小量)联合应用时,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而显“醉酒样”反应 [2] 。

  1.3 β 内酰胺酶抑制剂 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1.4 氨基糖苷类 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均对耳蜗神经有毒性,幼儿慎用,如使用应减小剂量,且疗程不超过7天。奈替米星耳毒性较小,新生儿、婴幼儿均可使用,但应掌握好剂量 [2] 。

  1.5 四环素类 该类药物除有肝肾损害以外,还可沉积于牙齿和骨骼中,造成牙齿黄染,影响婴幼儿骨骼正常发育,因此8岁以下儿童应禁用 [2] 。

  1.6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毒性低,可用 [1] 。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阿奇霉素使用时应注意剂量。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肝毒性、听觉障碍、过敏(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荨麻疹)等,停药或减量可恢复,但患儿合并肝炎时,应禁用依托红霉素 [2] 。

  1.7 氯霉素类 主要不良反应有粒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慎用 [2] 。


  1.8 磺胺类 对体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乳儿可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应禁用。幼儿使用应注意大量饮水防止引起结晶尿。磺胺甲基异唑近报道过敏者较多,慎用。

  1.9 喹诺酮类 该类药物可影响软骨发育,婴幼儿应慎用。但也有不良反应低的报道 [3] 。

  1.10 其他类 抗真菌类药对肝、肾功能损害大,慎用。乙胺丁醇婴幼儿应禁用。


  2 驱肠虫药

  2.1 阿苯达唑(肠虫清) 广谱驱虫药,对肝肾功能有一定损害,2岁以下儿童禁用,2~12岁用量减半。2.2 甲苯咪唑 4岁以下用量减半 [4] 。

  2.3 哌嗪(驱蛔灵)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5] 。


  3 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

  3.1 解热镇痛类 [6] (1)非那西丁类:主要是指含有非那西丁的复方制剂,可引起人体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肾损害,对婴幼儿尤其敏感,禁用。(2)氨基比林:首要损害是粒细胞减少,慎用。(3)阿司匹林: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儿童慎用。对小儿易引起瑞氏综合征,英国规定12岁以内儿童禁用。(4)扑热息痛类:相对安全,可用。

  3.2 镇静催眠药 苯巴比妥等此类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广泛的抵制作用,12岁以下儿童禁用 [7] 。

  3.3 镇痛药 吗啡、芬太尼贴片:婴幼儿禁用。哌替啶(度冷丁):婴幼儿慎用。1岁以内一般不应静脉注射或行人工冬眠 [2] 。

  3.4 抗癫痫药 一般长期服用癫痫药物是安全的,药物毒医药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