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史书有自称为中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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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史书有自称为中国吗

元朝史书有自称为中国吗
元朝史书有自称为中国吗

元朝史书有自称为中国吗
那时侯好象还没有自称为中国,那时一般称呼为“天国”或者“圣国”,元朝的皇帝在没有称帝前自称是“天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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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中国多以占中原之地称为正统.所以,元朝在建国后,也就把首都迁到北京,古书上有时可能未有言明,但我想,元朝既迁都于北京,想必也是想确立正统,所以元朝统治者肯定承认是中国.

辽代契丹人的社会组织主要分为部落和宫帐两类,横帐就是宫帐之一,它是独立于部落之外的头下世袭帐分。本文着重考察横帐的涵义及其范围,分析横帐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对辽代部族制度进行了初步梳理,希望能够为研究契丹族社会组织结构建立起一个基本框架。
在今天的历史学家看来,辽朝一代的历史几乎可以说还是一团混沌,尤其是有关契丹民族的历史状况。譬如契丹人的社会组织形态,虽然早在1910年代津田左右吉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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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契丹人的社会组织主要分为部落和宫帐两类,横帐就是宫帐之一,它是独立于部落之外的头下世袭帐分。本文着重考察横帐的涵义及其范围,分析横帐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对辽代部族制度进行了初步梳理,希望能够为研究契丹族社会组织结构建立起一个基本框架。
在今天的历史学家看来,辽朝一代的历史几乎可以说还是一团混沌,尤其是有关契丹民族的历史状况。譬如契丹人的社会组织形态,虽然早在1910年代津田左右吉就已对此进行了初步探索,[1] 后来岛田正郎则比较系统地研究过辽朝的部族组织,[2] 80年代以后杨若薇又对斡鲁朵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3] 但时至今日,我们在这方面的认知仍相当有限,还远远不能清晰地描绘出契丹人的社会组织结构。本文有关辽朝横帐的研究,或许可以在某些局部深化我们对于上述问题的理解。横帐是解析契丹部族组织的重要一环,作为一种特殊的部族形态,“横帐”的内涵远比汉人习称的“宗室”要丰富得多,这篇论文仅仅是一个初步的探索。

辽朝一代,契丹人始终保持着游牧民族的社会组织,但与遥辇氏时代的部落制度相比较,辽朝的部族组织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耶律阿保机建国前后,对契丹传统的部族组织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一方面将若干部落重新加以组合,把过去以血缘组织为基础的氏族集团转变为帝国体制下的行政组织和军事组织,太祖二十部就是如此改造的结果,这种部落辽代仍通称为“部族”;另一方面将若干氏族从部族组织中独立出来,如诸斡鲁朵、遥辇九帐、横帐三父房、国舅五房,当时通称为“宫帐”。《辽史》对契丹人的这两类社会组织区分得很清楚,如《兵卫志》“五京乡丁”条谓“契丹本户多隶宫帐、部族”,《百官志序》曰:“辽国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百官志》“北面军官”条说:“辽宫帐、部族、京州、属国,各自为军。”[4]
所谓“宫帐”,“宫”指斡鲁朵,亦称宫分、宫卫;“帐”指辽内四部族(包括遥辇九帐、横帐三父房和国舅五房),亦称帐分、帐族。不过在当时的汉文文献中,这两个概念的区分并不严格,常常可以通用,如《辽史·国语解》谓“斡鲁朵,宫帐名”,又谓“遥辇氏九帐:遥辇九可汗宫分”,对宫、帐不加区别,——如果按照《辽史》对遥辇九帐的解释,可以说它与辽朝诸帝之斡鲁朵在性质上是完全相同的。与宫帐语义相通的词还有宫院、帐院、房等。《辽史·地理志》中京道惠州条云:“惠和县,圣宗迁上京惠州民,括诸宫院落帐户置。”《圣宗纪》太平七年十月丁卯,“诏诸帐院庶孽,并从其母论贵贱”。至于“房”与宫帐之相通,三父房以横帐而称“房”便是明证。
但是在契丹小字石刻资料中,我们发现宫、帐的区别是很严格的。宫作,此字最肯定的意义是用作五院、六院的“院”字,另外多数研究者也将它释为斡鲁朵、宫(契丹小字中另有汉语借词“宫”,姑置不论),只有王弘力先生释作“房”,他把《道宗哀册》和《宣懿哀册》中记载作者耶律固官衔的头两个字释为“父房”,[5] 现在看来这个意见是不可取的,因为在近年发现的契丹小字石刻材料中,孟父房、仲父房和季父房均已释出,并没有上述那种写法。
“帐”在契丹小字中作,此字刘凤翥先生释作“族、族系”,[6]即实先生释为“帐”,[7] 陈乃雄先生解作“房”,[8] 其实这三种解读结论并不矛盾。我认为最准确的译法应是“帐族”,这是辽代汉文文献中常见的一个词,如《辽史·圣宗纪》,统和二十九年五月“诏帐族有罪,黥墨依诸部人例”;又新近发现的《耶律遂忠墓志》云:“皇上恩赐国姓耶律氏,……帐族渐盈,家风有异。”[9] 帐族偶亦作“族帐”,见《辽史·兴宗纪》重熙十年二月甲申条。总之帐、族是相通的。陈乃雄先生把契丹小字《耶律弘辨墓志》第1行的一个词组释为“六院部舍利房”,其中的“房”与帐、帐族用的是同一个字,此处释作“房”也完全正确。辽人习称的三父房亦可称为三父族,《辽史·兴宗纪》重熙十一年闰九月癸未有“振恤三父族之贫者”的记载,又《营卫志》所说的辽内四部族,其中之一是“横帐三父房族”,“房”与“族”连称,最能说明问题。
相对于部族而言,宫、帐自然应该算是同类,但与汉文文献中宫、帐可以通用的情况不同,契丹小字中宫(斡鲁朵、院)和帐(帐族、族、房)的界限是很分明的。与汉语用词相比较,毋宁说契丹语的用词更能准确地反映契丹人的固有观念,在契丹人看来,宫、帐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关于辽朝的部族制度,《辽史·营卫志》有这样一段解释:“部落曰部,氏族曰族。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有族而部者,五院、六院之类是也;有部而族者,奚王、室韦之类是也;有部而不族者,特里特勉、稍瓦、曷术之类是也;有族而不部者,遥辇九帐、皇族三父房是也。”[10] 津田左右吉认为,这里概括的四种部族类型,只有“部而不族”者可以认可,[11] 其它三者均名实不副:“族而部者”应是由隶属于世袭首长的部民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种特殊的行政组织,五院部、六院部显然并非如此,而横帐、三父房才符合这种情形;“部而族者”本质上应是行政组织,并自然形成世袭首长,辽朝的任何一个部落都不符合这种情况;用“族而不部”来指称遥辇九帐和三父房也未必恰当,其实不妨把它们都当作部落来看待。[12]
在我看来,津田左右吉提出的异议主要是缘于他对上述引文的理解问题,因此很难苟同。根据我对辽代部族制度的了解,我认为可以将辽朝的部族组织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部落,包括太祖二十部和圣宗三十四部。也就是辽代文献中相对于宫帐而言的狭义的部族,为了避免引起歧义,姑且改称部落。在契丹建国后,部落是作为中央集权下的国家行政组织而存在的,部落首长节度使是由国家任命的官员。
第二种是宫帐,包括诸斡鲁朵(十二宫一府)、遥辇九帐、横帐三父房、国舅五房。宫帐与部落的本质区别在于它是由世袭首长统领的氏族组织,这些氏族首长的身份是头下世袭领主。如上所述,宫帐和部族(即部落)在辽代文献中截然有别,绝不混同,因此《辽史·营卫志》“族而不部”的说法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第三种是部族,包括五院部、六院部及奚王府等。这里所说的“部族”被我赋予了特殊的涵义,乃是指那些虽以部落的形式存在,但其中包含有若干帐族的部族组织。
五院部和六院部系由迭剌部分置,《辽史·营卫志》记其得名之由曰:“析五石烈为五院,六爪为六院。”《辽史·国语解》做了更详细的诠释:“五石烈:即五院,非是分院为五,以五石烈为一院也;六爪:爪,百数也,辽有六百家奚,后为六院,义与五院同。”这里只是解释了五、六的来历,并没有说明何以称“院”。《辽史·耶律颇德传》云:“旧制,肃祖以下宗室称院。”这个“院”就是辽朝汉文文献中所谓的宫院、帐院,契丹小字中的“院”与斡鲁朵、宫同是一个字,这都说明院与宫帐义近。五院部、六院部既以“院部”连称,当是表明部落中有帐院。辽代石刻材料为此提供了明确的证据,《萧袍鲁墓志》云:“次娶耶律氏,北大王帐、故静江军节度使陈家奴女。”[13] “北大王帐”就是指五院部内的帐分。又《萧孝忠墓志》:“第三夫人,南大王枨(帐)分女。”[14] “南大王帐分”是指六院部内的帐分。五院部和六院部之所以会有帐分存在,大概是因为其中有二院皇族的缘故。
奚王府与五院、六院的情况类似。《辽史·营卫志》谓“奚王府六部五帐分”,《圣宗纪》统和二十年十二月有“奚王府五帐六节度献七金山土河川地”的记载,《地理志》则说“五帐院进故奚王牙帐地”。这说明在奚六部之外还另有五个帐族存在。奚王和朔奴统和八年上疏曰:“臣窃见太宗之时,奚六部二宰相、二常衮,诰命大常衮班在酋长左右,副常衮总知酋长五房族属。”[15] 《金史·奚王回离保传》谓“奚有五王族,世与辽人为昏”。由此可知奚王府内五帐分就是奚王五房族属。如果将所谓“族而部者”和“部而族者”理解为部落兼有帐族之意,那么五院部、六院部以及奚王府确实都符合这种情况(《营卫志》将室韦也列入“部而族”一类,因辽代室韦的部族组织不详,故略而不论)。
以上对辽代部族制度的梳理,主要是为探讨横帐问题作一个铺垫,同时也希望能够为分析契丹族社会组织结构建立起一个基本框架。

横帐一词的涵义,是一个迄今未有定论的问题。各种解释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大致有四种意见。
(一)宫帐东向说
《辽史》卷四五《百官志》解释横帐一词的由来说:“辽俗东向而尚左,御帐东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帐北向。东西为经,南北为纬,故谓御营为横帐云。”根据这种说法,横帐乃是因为御帐东向而得名,那么三父帐既然北向,按理就不应属于横帐,可是辽代文献中三父房称横帐的记载却屡见不一见,仅仅根据这一点即可断定《辽史》的解释不足凭信。
不过有的学者并不反对以宫帐的排列方向来解释横帐的由来,葛华廷先生指出,汉文化历来是以东西为纬、南北为经,《辽史·百官志》混淆了经纬纵横的概念,由此引起对横帐的误解。因此他认为东向的御帐并非横帐,而南北向的三父帐和遥辇九帐才是横帐。[16] 这种意见显然不能自圆其说,因为横帐包括诸斡鲁朵皇族在内,这在《辽史》中有明确的记载,再说将遥辇九帐归入横帐之列更是毫无根据。
(二)黄帐说
最早提出这种意见的是白鸟库吉。箭内亘在发表于1920年的《元朝斡耳朵考》一文中曾经说道:“白鸟博士曾以斡耳朵之语义亲教余曰:‘ordu(斡耳朵)有中央之意。……据五行说,中央表示土德,天子之居处也。土色黄,……则辽之横帐,为黄帐之意,殆相当于元之Sira ordu。’”[17] 今遍检《白鸟库吉全集》,不见此说,估计这只是白鸟氏的私下揣测,姑妄言之,所以没有形诸文字。我觉得这一假说不能言之成理,因为辽朝的斡鲁朵只是横帐的一部分,而不能等同于横帐,用黄帐之说怎么去解释横帐三父房呢?
后来另一位日本学者稻叶岩吉也主张横帐当作黄帐解,但他的依据与白鸟库吉不同。稻叶氏指出,辽金两朝遣使高丽、西夏有横赐使和横宣使的名目,此“横”字义同于横帐之“横”。《契丹国志》卷二三云:“至阿保机变家为国之后,始以王族号为横帐,仍以所居之地名曰世里著姓。世里者,上京东二百里地名也(原注:今有世里没里,以汉语译之,谓之耶律氏。)”稻叶氏谓世里没里(耶律氏)是契丹语袅罗个没里(潢河)的对音,世里(耶律)即蒙古语之Sira(黄),故阿保机建国后以皇族耶律氏号为黄帐。至于为何将黄帐称为横帐,稻叶氏的解释是,此“横”字当系契丹字(指契丹大字),可能是直接借用汉字字形来表达契丹语“黄”的音和义。横既为黄(即耶律氏),故知横赐、横宣即敕赐、敕宣之意。[18]
稻叶岩吉对横帐的解释极为牵强。首先,以“世里”与“袅罗个”对音,这在音韵上的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其次,将世里(耶律)比定为蒙古语的Sira(黄)也有问题,《契丹国志》的那段史料出自《新五代史·四夷附录》,钱大昕对其中的“世里”一词曾提出过疑问:“世与耶声不相近,疑当为‘也’字,也里与耶律正相转。”[19] 如此说能够成立,那么“也里”一词就与蒙古语的Sira相去太远了。而最异想天开的莫过于将“横”视为契丹字,想必是由于当时人们对契丹字还缺乏基本的了解,所以有此大胆的假设。
(三)特帐说
这是金毓黻先生的主张。元人徐元瑞《吏学指南》一书所记宋元官场用语有横造、横收两词,横造“谓额办数外增役也”,横收“谓非额办正课之数者”。[20] 横字为额外之意。金毓黻先生认为横帐之“横”与此义同,“盖横字之义,起于额外,故横赐可释为特赐,横进可释为特进、别进,横班可释为特班,横帐可释为特帐,如是则无不可通”。[21]
(四)大帐说
这种观点最初也是由金毓黻先生提出来的。他在1939年3月3日的日记中,根据宋琪《平燕蓟十策》“契丹主头下兵谓之大帐,有皮室兵约三万”的记载,对横帐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所谓大帐,即为辽之横帐,即契丹国主所居之帐,是知横字含有大义。《辽史·兵卫志》亦称大帐皮室军,是为袭用琪言之证,实则应改称横帐。”[22] 陈述先生也持这种观点,谓“横帐又有大帐、大部落之称,……所谓‘契丹主头下’即契丹皇帝所属大帐即横帐之异名”。[23]
这一解释也存在明显的漏洞。大帐、大部落是当时对皇帝御帐的俗称,而横帐乃是对某些宫帐的专称。况且大帐专指御帐而言,横帐则包括三父房,两者之间显然不能划等号。
以上诸家对横帐的释义多属臆测之辞,如果仅仅从汉文文献中去求索横帐的本义,恐怕很难得出一个既合理又可信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必要参考契丹字石刻材料中的相关记载。
近年发现的《耶律迪烈墓志》,第4行有一段记载墓主出身的文字:
……
第二等之 横帐 …… 蒲古只 夷离堇 族系之 人
此段释文见卢迎红、周峰《契丹小字〈耶律迪烈墓志铭〉考释》,[24] 其中“横帐”一词纯属猜测,作者认为前两词应释为“第二横帐”或“第二层次的横帐”,并解释说:“根据《辽史·皇子表》和《皇族表》,辽肃祖的后代是第一个层次,辽懿祖的后代是第二个层次,耶律迪烈为辽懿祖后裔。”这个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据《辽史》本传,耶律敌烈(墓志作“迪烈”)系六院部夷离堇蒲古只之后,经钱大昕考证,蒲古只即帖剌,[25] 帖剌子孙属二院皇族中的六院部夷离堇房。虽然耶律仁先汉文墓志有“第二横帐”的说法,但那是指横帐仲父房,而肃祖、懿祖后裔所属的二院皇族虽也偶有称横帐的例子(详后),却决没有称第二横帐的道理。所以我认为这段文字中的“横帐”一词是误释。
1999年出土的《耶律奴墓志》,其中第1行和第4至第5行都有如下一段记载墓主出身的文字:
可汗之 横帐 族系 兄 弟之 仲 父(房)之 人
这里标注的释文见石金民、于泽民《契丹小字〈耶律奴墓志铭〉考释》,[26] 此段文字的考释结论基本正确,惟有“横帐”一词还值得商榷。既称“横帐”,已经表明是宗室,前面就没有必要再加上“可汗”一词,而且后面的第三个词又与横帐之“帐”同义(此处释作“族系”,不如释为“帐族”准确),这样叠床架屋的表述肯定是有问题的。
其实在《许王墓志》第1行中就已经出现过上面这个词组:
与此完全相同的一段文字也见于《耶律迪烈墓志》第2行,记载的是该墓志作者耶律固的出身。王弘力先生最初将这个词组释作“帝系高祖帐”,[27] 现在看来很不可取。后来即实先生改释为“皇族帐季父房”或“横帐季父房”, [28] 我认为是一个正确的结论。按照这种解释,这行文字中前三个词所组成的一个词组,就是契丹小字中的“横帐”。其中第二词词义不详,即实作“帷帐”解尚有疑问,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这个词组的整体意义的判定。
另外,《许王墓志》第52行、《耶律仁先墓志》第6行和《金代博州防御使墓志》第45行均有这样一个词组,直译是“可汗之帐”(帐字后面有一个所有格附加成分),我怀疑这也许是横帐的简称。又《故耶律氏铭石》第1行开头的三个词,刘凤翥、于宝林和王弘力先生都释为“大耶律帐”,[29] 如果“帐”字不错的话,我想这个词组应该意译为“大横帐”。
以上考述结论表明,契丹小字中“横帐”一词的全称应该是“可汗之××帐族”,其中的第二词虽然我们还不知道它是什么,但却知道它不是什么:它既不是“黄”,也不是“大”,也不会是纵横之“横”。汉文和契丹字的横帐显然不能直接对译,而只能意译,从契丹字横帐一词的涵义来考虑,我觉得金毓黻先生的“特帐”说比较合理,也比较可信。

横帐究竟包括哪些宫帐?辽代文献中的有关记载相当混乱而且互相矛盾。按《辽史》的正式说法,横帐就是太祖子孙,即诸斡鲁朵皇族。《辽史·百官志》谓横帐乃是因为御帐东向而得名,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百官志》“北面皇族帐官”条则更为明确地解释说:“玄祖伯子麻鲁无后,次子岩木之后曰孟父房;叔子释鲁曰仲父房;季子为德祖,德祖之元子是为太祖天皇帝,谓之横帐;次曰剌葛,曰迭剌,曰寅底石,曰安端,曰苏,皆曰季父房。此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按照这种说法,所谓的一帐三房,一帐即横帐,三房即三父房,显然横帐是不包括三父房在内的。《辽史·皇子表》也在太祖诸子之后注明“已下并系横帐”,即以太祖以下九帝子孙为横帐。
但是辽代文献中有大量证据表明,横帐的范围并非只限于诸斡鲁朵皇族。《辽史·国语解》对横帐有一个解释:“横帐:德祖族属号三父房,称横帐,宗室之尤贵者。”《耶律颇德传》也说:“旧制,肃祖以下宗室称院,德祖宗室号三父房,称横帐。”葛华廷先生认为这两条史料中的“德祖”均应为“玄祖”之误,[30] 我看未必,三父房分别是德祖的兄长和儿子,故可以将“德祖族属”、“德祖宗室”理解为德祖之兄弟子侄。总之,这两条史料明确告诉我们,三父房也属于横帐。另外,《辽史·皇族表》有“横帐孟父房”一系,《耶律朔古传》称朔古为“横帐孟父之后”,《耶律资忠传》曰:“系出仲父房。……弟昭为著帐郎君,坐罪没家产,至是(开泰九年),乃复横帐。”这些史料也都可以证明三父房确实属于横帐。
为了调和史料的矛盾,陈述先生提出一个假说,认为横帐可能有两层涵义:一是指帐,即御帐,只包括诸斡鲁朵皇族;二是指谱,即宗室谱、玉牒,包括四帐皇族(一帐三房)。[31] 此说的主要依据是《契丹国志》卷一八《耶律隆运传》对横帐的下述解释:“契丹横帐,犹宋朝玉牒所也。”这个解释可谓不伦不类,玉牒所是宋朝修玉牒的官署名称,怎能与横帐相比附?《契丹国志》是杂抄宋人记载而成的一部伪书,这句话反映了宋人对辽朝横帐的一种似是而非的理解。如果根据这种理解去探寻横帐的真相,那就必定要误入歧途了。《辽史》一书的错误比比皆是,有关横帐的矛盾记载不足为奇,我们大可不必为元朝史官开脱责任。
与横帐概念有关的还有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这就是“大横帐”和“第二横帐”之所指。辽代文献中除了横帐这一通称之外,时见大横帐一词,第二横帐的说法则仅见于耶律仁先汉文墓志:“远祖曰仲父述剌实鲁于越,即第二横帐,太祖皇帝之诸父也。”[32] 仁先之子耶律庆嗣墓志曰:“远祖于越蜀国王讳述列实鲁,即太祖大圣天皇帝之伯父也。”[33] 据《辽史·皇子表》,太祖伯父释鲁字述澜,这两方墓志中所说的“实鲁”就是释鲁,述剌、述列即述澜之异译。释鲁系仲父房(《辽史·耶律仁先传》和《皇族表》均误以仁先为孟父房之后),而被称为第二横帐,杨若薇博士据此推断说,孟父房理应称作第一横帐,季父房则应称作第三横帐,并根据《辽史·百官志》“大横帐常衮司,掌太祖皇帝后九帐皇族之事”的记载,得出太祖子孙称大横帐,大横帐即诸斡鲁朵皇族的结论。[34]
这个观点还颇有商榷的余地。《辽史·耶律隆运传》和《营卫志》均谓韩德让“赐国姓,出宫籍,隶横帐季父房”,而《耿延毅墓志》和《耿知新墓志》却都称韩德让之侄韩直(制)心为大横帐,杨若薇认为《辽史》的记载有误,但近年在内蒙古巴林左旗韩氏家族墓地发现的契丹小字《韩敌烈墓志》也说墓主为横帐季父房,[35] 这就证明《辽史》的记载是无可置疑的。类似的情况还可以举出几例。《创建静安寺碑铭》碑额题“大辽大横帐兰陵郡夫人建静安寺碑”,而据罗继祖先生考证,这位兰陵郡夫人萧氏之夫耶律昌允是太祖弟剌葛的四世孙,[36] 即属季父房,但也可称大横帐。又契丹小字《许王墓志》第1行称墓主为横帐季父房(经长田夏树考定,此墓墓主为耶律斡特剌,《辽史》本传称其为“许国王寅底石六世孙”,可见确属季父房),该墓志右侧有五行残阙的汉字,其中的第1行,刘凤翥、于宝林先生在《契丹小字〈许王墓志〉考释》一文[37] 中提供的录文是这样的:
右搏(?)□□□翊圣佐理奉国保义(下残)
后来贾敬颜和黄振华先生撰文指出,前两字作“右搏”有误,应为“大横”,其下当为“帐”字。[38] 经与拓片相比勘,我认为他们的更正是可信的。那么这又是季父房可称大横帐的一个例证。再有一个例子是,《耶律习涅墓志》志盖正面刻有“大横帐节度副使墓志”九个汉字,其汉文墓志谓习涅为“大横帐乙信直鲁姑郎君之子”,据金永田先生考证,习涅为耶律鲁不古六世孙,[39]《辽史·耶律鲁不古传》称其为“太祖从侄”,《皇族表》将鲁不古附在玄祖一系孟父房和仲父房的后面,谓“太祖从侄,不知所出”。既然是太祖从侄,可知不是孟父房就是仲父房,却照样可称大横帐。
以上事实表明,不仅太祖子孙可称大横帐,三父房也可称大横帐,可见杨若薇对大横帐的定义是错误的。我非常赞同葛华廷先生的见“大横帐之大字,当不是表示序列,而是表示尊贵之意。”[40] 将横帐尊称为大横帐,就像把国舅五房尊称为大国舅一样。既然大横帐只是一种尊称,可以通用于四帐皇族,那么第二横帐又当作何解释呢?契丹小字《耶律奴墓志》第4至第5行记载墓主出身的一段文字,可直译为“第二等的国姓可汗之××帐族兄弟之仲父(房)之人”,[41] 上文已经说明,“可汗之××帐族”就是指横帐,称横帐仲父房为第二等国姓(也就是第二横帐的意思),那么第一等国姓就应该是指太祖子孙,亦可称第一横帐,而第二横帐则当统指三父房。
辽朝除了四帐皇族之外,还有所谓的二院皇族,《辽史·百官志》记载说:“肃祖长子洽昚之族在五院司,叔子葛剌、季子洽礼及懿祖仲子帖剌、季子 古直之族皆在六院司。此五房者,谓之二院皇族。”辽朝文献中没有二院皇族属于横帐的记载,但我在《辽史》里发现了一条值得注意的史料。《道宗纪》清宁九年七月有“耶律良密告重元变,命籍横帐夷离堇房”的记载,耶律良本为著帐户,因告发皇太叔耶律重元的叛乱阴谋而被特许隶籍“横帐夷离堇房”。据《皇子表》和《皇族表》,二院皇族中的洽昚子孙为五院夷离堇房,帖剌子孙为六院夷离堇房,耶律良所隶夷离堇房不知是这两房中的哪一房,但称二院皇族为横帐这一点是明确的。由于这仅是一条孤证,我们还不能肯定二院皇族究竟是否横帐。
关于横帐的外延,有一个误解需要澄清。葛华廷先生在《辽代“横帐”浅考》一文中按照宫帐的排列方向来解释横帐,认为南北向的三父房和遥辇九帐均应属于横帐之列;对于耶律仁先墓志第二横帐的说法,他提出两种推论,一是三父房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横帐,二是三父房皆称第二横帐,而遥辇九帐则称第一横帐。这种观点是我所不能接受的。辽代文献中没有任何史料能够证明遥辇九帐属横帐之列,有的学者将遥辇九帐视为皇族,其实也是一种误解。《辽史·营卫志》云:“涅里相阻午可汗,分三耶律为七。……三耶律:一曰大贺,二曰遥辇,三曰世里,即皇族也。”杨若薇博士根据这一记载,认为遥辇九帐在辽朝也属于皇族。[42] 我对这条史料有不同理解,“即皇族也”四字应是专门注解“三曰世里”一句的,大概是怕读者不知道世里就是辽朝宗室耶律氏的异;如果说三耶律都是辽朝皇族的话,辽代文献中哪里有什么大贺氏的影子?宋人余靖曾三度出使辽朝,堪称一位契丹通,据他说,辽朝“宗室为横帐,庶姓为摇辇”,[43] 明确指出遥辇氏既非横帐,也非皇族。《辽史·耶律庶成传》的一条史料也很能说明问题,耶律庶成为“季父房之后”,“以罪夺官,绌为‘庶耶律’。……帝知其诬,诏复本族”。庶耶律就是遥辇,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横帐与遥辇九帐之间的明显区别。总而言之,遥辇九帐在辽朝虽然始终是以帐分的形式存在的,但却并不属于横帐。

辽代契丹人的社会组织为何会分为部族和宫帐两个部分?辽朝诸宫帐是如何形成的?这是我们在讨论横帐时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首先是斡鲁朵。《辽史·兵卫志》云:“太祖以迭剌部受禅,分本部为五院、六院,统以皇族,而亲卫缺然,乃立斡鲁朵法。……世建宫卫,入则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由此可知,太祖创立斡鲁朵制度的初衷是想设立一支禁卫武装。契丹建国后,过于强大的迭剌部对皇权构成了威胁,于是太祖采纳耶律曷鲁的建议,在天赞元年(922年)将迭剌部一分为二,斡鲁朵的创立就是为了取代迭剌部的作用。自此以后,皇室便从部族中独立出来,组成一个新的游牧集团,诸斡鲁朵实际上就是属于历朝皇帝私人所有的宫帐。有关斡鲁朵的创立及其职能问题,杨若薇博士已经作了精湛的研究,兹不赘述。
关于横帐三父房的形成时间及其历史背景,还需要做深入的探讨。《辽史·营卫志》云:“至于辽太祖,析九帐、三房之族,更列二十部。”所谓析九帐、三房,就是指把遥辇九帐和三父房从契丹部族中独立出来,组成新的宫帐。但《营卫志》将此事与整合二十部相提并论,似乎暗示着这是太祖建国以后的事情,在时间上是不够确切的。《辽史·太祖纪》太祖八年(914年)七月丙申有这样一条史料:“有司上诸帐族与谋逆者三百余人罪状,皆弃市。”这里记载的是平定诸弟之乱后镇压反叛者的措施,所以“诸帐族”一语应该就是指三父房。这说明三父房可能早在太祖称帝建国之前就已形成。
岛田正郎对三父房的创置原因有过一个推测,他认为阿保机尊三父房为皇族,大概是在诸弟之乱以后为安抚叛乱者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其证据是,参与叛乱的诸弟均被列入季父房,而没有卷入叛乱的皇弟撒剌和皇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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