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制度对中国的影响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7 15:25:03
中央集权制度对中国的影响

中央集权制度对中国的影响
中央集权制度对中国的影响

中央集权制度对中国的影响
中央集权是“地方分权”的对称,是国家统治权力集中统一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地方政府统一服从于中央,并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办事. 君主专制通常指奴隶制和封建国家实行君主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拥有无限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以国家为其私有财产,依靠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维持其统治. 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萌芽于战国时期.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提倡这种治国方式,成为该制度的理论基础.而从商鞅变法开始推行多年的县制作为中央集权制度的雏形,也为日后统一的国家提供了政治制度的样板. 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巩固时期.秦灭六国后,为巩固统一,在中央建立起至高无上的皇帝制和三公制,在地方确立郡县制,并在思想文化方面通过“焚书坑儒”等强硬手段,初步建立起中央集权制度. 西汉初年推行郡国并行制,王国权力逐渐增大威胁中央,其实质是奴隶社会分封制的残余对封建上层建筑的威胁.自景帝开始“削藩”,又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初步削弱王国的势力.汉武帝推行“推恩令”,从根本上解除了王国对中央的威胁,是西汉解决王国问题最关键的步骤.随之又夺去大批王侯的爵位,王国问题至此得到根本解决.为以思想上的统一加强政治上的统一,汉武帝又“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家思想确立为社会上占统治位的理论. 东汉时期,中央集权渐趋衰落,其主要原因在于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膨胀,这是东汉一朝政治上的突出特点.加之外戚和宦官交替专权,政治极其黑暗腐败.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时期.隋朝开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进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便于提高行政效能.三省最高长官的地位均相当于丞相,便于集思广益,彼此又互相牵制,避免相权过大威胁君权,因而较好地解决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对固有矛盾—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可以参加到政权中来,统治者也可以进一步笼络士人,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也对魏晋南朝以来腐朽的士族制度产生了冲击的作用.这两种制度的完善保证了封建政治的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封建社会的另一对固有矛盾—中国和地方的矛盾,本阶段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安史之乱和籓镇割据的发生. 宋元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阶段.北宋建立后,宋太祖为巩固统治,本着“强干弱枝”的指导思想,解除中央和地方大将的兵权,使地方行政权和财政权分开,又在中央组织强大的禁军.这些措施避免了地方分裂的再现,使北宋在政治上出现了稳定的局面,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但又导致官僚机构的膨胀和军队数量的激增,造成北宋政权长期积贫积弱的局面.至北宋中期,已出现了严重的财政、政治和边防危机.为缓和矛盾,富国强兵,宋神宗任命王安石进行变法.他制定了青苗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和保甲法等措施,力图限制官僚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缓解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于用人不当,特别是新法损害了官僚地主的利益,削弱了北宋政权的统治基础,遭到特权阶层的反对,新法没有成功. 元朝统一全国后,为有效治理广阔的国土,实行行省制,初步奠定了后世省区的规模;并通过宣政院和澎湖巡检司等机构,有效地保证了中央对包括西藏、台湾在内的广大边疆地区的管辖,进一步强化了中央集权. 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空前强化时期,其突出特点即为君主专制的强化.明朝统治者在中央废丞相,在地方废除行省制,设三司;清朝统治者在中央设立军机处,以上中央或地方行政机构的调整均加强了君主权力.明清统治者均采取一些“非常”措施以维护统治,加强君主权威.如明朝设厂卫特务机构,严密监视和控制官员、百姓,并以八股取士作为科举考试的形式,以培养皇帝的忠顺奴仆;清朝统治者则大兴“文字狱”,造成“万马齐喑”的恶劣局面.这些措施的出台,恰恰是封建制度走向衰落在政治上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