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使命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03:45:24
、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使命是什么?

、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使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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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使命是什么?
又为什么他们在革命成功之后,建立的依然是集权专制,而且政治统治更加恐怖?在斯大林主义当道的时候,苏联及其个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人的中下层人士和广大民众,没有一个人不是在恐惧中生活.人民与阶级敌人的术语,在那个年代,是用得最多的词,而且,阶级敌人比国家的《刑法》条款用的多,也更适合审判. 一个动机高尚的革命团体,转眼之间便成为超级法西斯,这多少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在苏联喧嚣一时的年代,共产主义成为输出世界的重要产品,人们在接受革命道义之际,也见证了苏联国内的政治恐怖.苏联是集权专制的国家,只是披着“共产主义”美名而已,这是30年代、40年代众多东西方学者的共同看法.在讨伐苏联的社会事实时,人们纷纷把目光转向了斯大林,认为他残暴无比、毫无人性,甚至认为他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叛徒.当然,也有人把目光指向列宁,或恩格斯,认为他们修正了马克思主义,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才出现了像苏联重要的变态国家.在我看来,这些批评苏联的西方学者,他们中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马克思主义没有问题,过错出在马克思主义者身上,是他们在实践中掺杂了自己的东西,从而才有苏联这么一个恐怖的国家. 人们习惯于针对事实作评判对象,并能够做到良知与正义的呼喊,以便给那些施暴者提出警示,但是,施暴者会听你的吗?斯大林的残暴政治和毛泽东的运动政治,制造了多数无辜的人,可是我们不能说当年没有人批评过,也不能说没有人曾经呼唤过公正与良知.面对这么多无辜死去的生命,你能说批评斯大林、毛泽东等人有作用吗?批评在不断进行,蒙冤受害的人却在天天发生,绝对权力下的共产主义,共产党维护统治胜于一切.无辜受害者在今天死去,在明天可以给予平反,后天你就得感谢党. 我发现,许多谴责列宁、斯大林的人,大多数是从他们的所作所为的事情上下手,以为他们这么做不对,应该这么做才对.他们极少针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及社会构建上的问题,以为苏联的问题仅是列宁和斯大林的过错.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不恰当的.如果我用直观的话概括,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他们的做法:他们实际上是在评论列宁、斯大林的为人处事?在涉及到重要的社会问题上,他们反而忽略了,并且似乎被自己是情绪所左右了.列宁和斯大林的所作所为,仅是个人的行为——尽管他的行为有可能会被推广为制度,但我们很难说该行为就完全有问题,比如下一任领导人,他可以不做该事情了,是不是就可以说苏联的整个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没有问题了呢?从历史上看,斯大林做过的事情,赫鲁晓夫可能没做、勃列日涅夫也没有做、戈尔巴乔夫更没有做,我们能从中推导出苏联的社会制度没有问题吗? 苏联的社会主义是列宁依照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行的,而且,整个国家也是依照马克思的设想来建设的.因此,如果这个国家有问题,首先也应该是马克思及马克思的学说有问题,而不应该是列宁、斯大林,他们仅是实践者.现在,有人不去严格责问发起人,却把罪责归于具体的操作人.这种做法合理吗?是不是表明,他们实际上在审判犯人!刑法上指出:无行为即无罪,在马克思、马克思主义和列宁、斯大林的认识上,是否同样适用呢?这也是有争议性的吗?我以为,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有个原则,那就是抓重点.毫无疑问,是马克思及其提出的学说有问题在先.在错误的指导下,才造就了苏联的恐怖,才使马克思主义者用革命建立的苏联等国家变成了再次受批判的对象,而那些为建立美好社会并付出牺牲的人们,又是多么地卑微,甚至可以说,他们是悲剧者,毕竟他们革命后的国家与自己革命的对象是一致的. 人们不禁要问: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究竟要做什么? 回答是:“要建立一个美好的社会!” 请问:这个社会需要实现什么目标或愿望? 答曰:“更自由、更民主和更平等!” 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的革命理想,无非是要实现多数人的民主和平等.因此,我们就可以大致明白共产党人的高尚愿望.只是,在现实中,他们没有做到.民主没有实现多数人的民主,只不过是共产党专政和培养共产主义世袭接班人;平等没有实现,只不过是共产党人搞个平均分配社会财富一次,而后把其它财富收归国家,成为共产党的真正“私有财产”.两大愿望没有一个实现了,所以可以作结论:共产党人的伟大事业失败了!至于他们何时结束“无产阶级专政”,那不过是时间问题,而不是原则问题. 不知道人们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共产党人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接近,而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也正好符合.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有这么一段话: 至于平等,这个名词绝不是指权力与财富的程度应当绝对相等;而是说,就权力而言,则它应该不能成为任何暴力,并且只有凭职位与法律才能加以行使;就财富而言,则没有一个公民可以富得足以购买另一人,也没有一个公民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 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在共产党人的国家里,不正好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吗?而且,中央集权专制的问题,卢梭和马克思都是一致的认识,他们的思想均导向了现代专制.只是,卢梭的构想中,人民拥有反抗权,而共产党人的国家,人民根本没有反抗权.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思想与集权专制的关系是不是发生了些许的变化,我们不知道:究竟是思想导致了集权专制,还是集权专制导致了专制思想?法国大革命采纳卢梭的主张,苏俄和中国大陆采纳马克思的主张,而它们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建立了集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并使整个国家深陷危机之中. 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追求民主和平等,只是他们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在我看来:民主的实现应该由民主的制度来执行,他主要是政治结构上的问题;平等的实现主要是由经济制度来执行,他是经济政策上的问题.什么样的问题由什么方式来解决,这是原则与前提.马克思所构想的民主,不过是理想化,以为自己假设的“人民”占多数,只要他们成为国家统治地位的人,就必然实现“人民民主”或“主权在民”.他的设想根本没有现实中的可操作性,试想:占多数的“人民”是流动的,他们在革命成功后,又该怎么执行民主呢?我们在现实中,革命后的共产党人长期控制国家,为维持所谓的“专政政权”性质,根本无视自己提出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迟迟不肯把权力还给人民大众.从理论上说,这是马克思的“假想”理论造成的结果. 共产党人应该如何“还政于民”,实现他们提出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其重要一点就是放弃党对国家的占有,即党国不分.在现实中,共产党是国家的主人,而不是他们所谓的“人民”,人民是共产党的“臣民”.因此,要还政于民,就必须首先放弃“党代表国家,国家就是党”的理念.不能区分党何国家的关系,就不可能和平完成交还国家于人民的任务. 与“还国于人民”的同时,还必须不加限制地让人民参加选举,特别不能禁止人民基于同样的愿望组建政党参加选举.没有人民的选举,人民怎么作主?在当今中国大陆,长期来形成的人民被执政党代表了,由执政党替他们作主了.如何改变这种“被代表”和“被作主”的局面?只有通过选举,即每一个拥有政治权利的人,利用自己手中的选票,来实现自己的“当家作主”的愿望.用选票决定谁当选,而不是当选者与人民大众无关,只有用选票才能觉得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并且有效遏制政府的腐败. 没有人民参加的选举,就不是民主选举,也就不是民主社会,更谈不上“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人在政治理论上公开承认“人民民主”,在现实生活中却拒绝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什么原因?他们又该如何向全国人民解释?如果用得着批评,那不过是自欺欺人;如果有人去解释,那不过是强盗逻辑.在无知和无耻之间选择,不允许人民选举,就是无知加无耻. 至于共产党人的“平等”诉求,其主要是财富上的诉求,所谓“没有经济的独立就没有人格的独立”.纵观当今民主国家的发展史,民众政治权利的提高,均与民众在经济上的收入提高有关系.当财富在分配机制下逐渐缩小差距时,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也必然所辖,这一点我们从瑞士、芬兰、挪威、冰岛等国家可以找到答案.从分配制度和经济政策上解决平等,这是共产党人应该审视的问题.他们在过去,盲目迷信暴力,从他人手中夺取财富,再推行所谓的“平均分配”,以为这样做就实现了平等.这种掠夺式的平等是狭义的平等,是建立在权力基础上,其实质仍是不平等.而且,执行这种平等必然带来一个社会危害:社会整体倒退!没有人敢去创造财富,社会生产力就必然倒退,因为没有保障人民安全的社会,是不可能发展. 共产党人的仇官仇富心理,曾经给人性带来极大的扭曲,社会在这种病态的指导思想下,时间在踏步向前,社会整体水平却在大踏步向后退.而纠结在他们脑海中的历史使命,竟然是崇高而伟大的民主事业和平等愿望.人们都说,疯狂是因为丧失理智,而共产党人却因理智去疯狂——他们目标明确,方法不对. 深刻沉思共产党人在过去的所作所为,给予公正理性的分析和评析,是当前中国大陆所有志向于追求民主法治的人们需要做到的,我们不应该重蹈历史,不能用一个专制取代另一个专制,更不是去做党国的循环更替.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民主,而这个出路就政党政治和三权分立.